關于電動擋煙垂壁的聯動控制,《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GB50116-2013)4.5.1-2條規(guī)定,應由同一防煙分區(qū)內且位于電動擋煙垂壁附近的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電動擋煙垂壁降落的聯動觸發(fā)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電動擋煙垂壁。
報警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的“擋煙垂壁附近的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是否指專門用于聯動控制擋煙垂壁下降的火災探測器(類似于疏散通道處專門用于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的火災探測器)?
2025年6月,合肥市城鄉(xiāng)建設局編制發(fā)布了《合肥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常見問題技術指南·電氣分冊》。其中的第一章節(jié)的1.24條對此進行了明確,具體如下:
《合肥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常見問題技術指南·電氣分冊》1.24/擋煙垂壁兩側是否需要設置專用感煙探測器?
答復: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guī)范》GB 50116-2013第 4.5.1 條的要求,應由同一防煙分區(qū)內且位于電動擋煙垂壁附近的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電動擋煙垂壁降落的聯動觸發(fā)信號,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聯動控制電動擋煙垂壁的降落。因此擋煙垂壁兩側不需要另外設置專用感煙探測器。建筑物內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僅有電動擋煙垂壁的情況下,可在擋煙垂壁兩側分別設置兩只感煙探測器作為其聯動信號。
注:建筑內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僅有電動擋煙垂壁的情況下,《合肥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常見問題技術指南·電氣分冊》1.4條有如下規(guī)定:
僅設少量防火卷簾、電動擋煙垂壁的場所和部位,可在防火卷簾、電動擋煙垂壁兩側附近部位設置相應的火災探測器,通過防火卷簾和電動擋煙垂壁自帶的控制器完成聯動控制功能。